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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车交通法律知识讲座
在深圳这块只有2000平方公里、东西狭长的土地上,目前保有注册的机动车辆已超过100万辆,而且以每天300-500辆的速度在增加,加上外地车辆,数目更是惊人!而深圳的居住人口已超过千万!交通需求可想而知。

为解决机动车辆增加的道路需求,最近这些年,政府只好拓展机动车道,自行车道就只好一再退让。而现在的所谓自行车道也被立体交通(如立交桥、过街隧道、道口路牙等)切割得支离破碎,自行车只能望路兴叹了? ? 

这种状况导致了越来越多的骑车人把自行车骑到机动车道上去,引发了不少悲惨的交通事故…… 

近期,社会各层有不少的声音在呼吁:发展多元化交通,还道给自行车。目前,深圳的华侨城、深南大道已相继建设了自行车专用道。希望深圳其他道路都能设自行车专用道,这样,多元化社会、和谐深圳才得以充分体现。



关于自行车的牌证问题

以往,自行车要合法地上路,必须申领自行车牌证。购车后,凭购车发票、使用人身份证,连同自行车一起到交警部门申领牌证,在车身上刻牌号。

根据2004年5月1日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自行车是否上牌由各地政府决定。2006年,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规定,非机动车如果需要实行登记制度,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。深圳市交警部门已于2006年6月停止给自行车上牌,今后是否取消牌证管理制度、如何确认自行车的合法身份问题,市政府正在决策之中。从自行车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,取消上牌是大势所趋。